各学院、直(附)属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这是新时代对基础研究提出的新要求。在2018年5月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夯实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根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要渠道之一,在促进我国整体基础研究水平提升、基础学科建设与发展、优秀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我校申报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渠道,在促进我校整体基础研究水平提升、学科建设与发展、优秀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内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力度逐年加大,竞争日益激烈,我校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截至目前,我校2020年度共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84项,项目申报类型覆盖了基金委14种类型中的7种项目类型。2020年9月28日,国家自然基金委公布资助结果,我校共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0项(面上项目4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8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78项),直接经费3153万元,立项数量、经费较上一年度分别增长63.7%、60.2%,平均资助率18.37%,高于国家平均资助率15.88%,立项数量和经费位列疆内高校第一,创近年新高。
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是申报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关系到我校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不予受理率。应对无纸化申报新要求,2020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形式筛查工作将“校院两级筛查”转变为“校院两级集中在线筛查”,进一步降低了不予受理率。2020年度,我校实际不予受理率仅为0.4%,远低于全国不予受理率平均水平(0.79%),切实保证了我校基金申报质量。
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将围绕我校“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一流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内挖潜力、外整资源,重点把握“四个质量关”,即动员申报关、申报质量关、项目论证关、形式筛查关,进一步提升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层次和申报的数量及质量。同时,2021年度以“明责任,严监督,重落实”为主,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校、院、实验平台和科研团队三级责任和目标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各学院科研管理水平和激发广大教师申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力争2021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为保证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顺利申报,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1年是我校“十四五”科技发展的开局年。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要认真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各类项目管理办法,抓住新疆和兵团的独特优势,重点围绕学校的各类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基地)的特色研究方向,认真总结以往申报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有效地组织科研团队和广大教师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学校将积极鼓励和组织有条件的科研人员申报或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
(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集中受理工作将于2021年3月20日(学校是3月8日)截止。科研处自然科学办公室在此期间设立“集中受理工作组”,负责受理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
(三)集中受理申报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报)、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2021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报要求详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21年项目指南》)。
(四)申报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21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网页下载),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申报,按照《2021年度项目指南》和有关通告的说明执行。
(五)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组织工作以“明责任,严监督,重落实”为主,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处的责任与分工
(1)负责学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总体方案的制定、全校的申报动员、各单位申报指标的分析和分配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政策的解读。
(2)负责学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的组织策划、申报、校内专家论证答辩等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后续发文)
(3)负责对各单位基金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
(4)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情况汇总表”以及项目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和上报,并解决各学院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5)与各单位联合邀请校外专家,组织1-2次申报书论证工作。
(6)针对各单位动员、论证阶段,科研处将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不按期完成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
2.各单位的责任与分工
(1)负责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方案并报科研处备案(2020年12月14日前)。积极组织和引导本单位科研人员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各类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基地)的特色研究方向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
(2)重点负责对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地区基金和青年基金等项目的组织、同行专家初评论证,确保每个项目不少于3位具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的专家进行初评。
(3)负责对申报书内容和申报人资格等方面进行认真的形式审查,确保本单位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指标和申报质量的完成。
(4)严格按照学校基金申报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收取 “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初评表”,整理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情况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科研处(2021年2月28日前)。
(5)重点实验室、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要在原有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加强顶层设计,突出优势、特色,精心组织,集中力量,争取在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上有所突破。
3.申请人的责任与分工
(1)申请人作为项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按照“申请人须知”(见附件5)中学校和本单位对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项目申报团队,及时完成和提交申报材料。
(2)须确保申请书中所有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不端行为负主要责任。
(3)须提供不少于3位具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的专家初评意见,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和“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初评表”至本单位。
二、组织申报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动员阶段
1.2020年12月7日,科研处组织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对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做具体解读。
2.2020年12月14日前,各单位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方案(包括:时间节点安排;人员申报规划;动员和组织论证计划)并报科研处备案。
3.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组织召开本单位申报动员会,科研处会不定期到各单位检查落实情况。
(二)项目撰写和申报阶段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各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对本单位面上、地区和青年基金等项目申请书进行组织论证工作;科研处抽查各单位论证情况。
2.2021年2月28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面上、地区和青年基金等项目的“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初评表”(附件3)进行汇总,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盖单位公章),连同申请书的初评表一并报送科研处。
各单位科研秘书根据本单位基金申报工作方案撰写工作总结(包括:具体落实情况;动员和论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科研处的建议与意见)报科研处备案。
3.2021年1月15日-3月8日,基金网上申报阶段,“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申报系统于1月15日正式开放,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并填报申请书相关内容。若无登录帐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户信息表》(附件6),由各单位统一报科研处自然科学办公室。
4.2021年2月28日-3月6日,科研处联合各单位对项目申请书组织第二轮论证工作。
5.2021年3月7日,针对无纸化申报要求,实行校院二级集中在线审核,科研处在机房对各学院科研秘书开展无纸化审核培训并正式启动形式审查工作。
6.2021年3月8日20:00,“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会准时关闭,申请人务必在此之前提交最终申请书电子档。至19日期间,各申报人要及时关注审核状态,“项目审核状态”显示为“退回修改”时,严格按照意见修改并立即提交,“项目审核状态”显示为“等待基金委审核”为学校审核通过。
7.2021年3月7日—11日,完成第一轮(院级)形式审查初审工作。
8.2021年3月12日—13日,完成第二轮(校级)形式审查复审工作。
9.2021年3月14日—16日,完成第三轮交叉审核,同时进行退修后重新提交材料的审核。
10.2021年3月17日—19日,完成第四轮学校终审,查漏补缺;
11.2021年3月20日,上传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完成2021年度基金集中申报工作。
三、相关咨询和联系方式
(一)学校
1.科研处自然科学办公室,行政楼三楼323A;联系人:米会龙 王静娅;电话:2058775。
2.石大国自然管理交流QQ群(1):183759931、QQ群(2):783312453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请尽量使用ISIS系统在线技术支持。
2.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7225, 010-62329112。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9336,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6889,010-6232593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6872,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4.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附件:1.各单位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附件1.docx
2.各类科研平台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标分配表附件2-1.docx 附件2-2.docx
3.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初评表附件3.docx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4.docx
5.申请人须知附件5.docx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户信息表附件6.docx
7.同行推荐信模板附件7.docx
8.导师同意函模板附件8.docx
9.援疆干部证明材料参考格式附件9.docx
10.其他聘用人员证明材料参考格式附件10.docx
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合作协议(参考模板)附件11.docx
12.威廉希尔中文网站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自查表附件12.docx
13.研究领域在基金委各学部具体分布情况附件13.doc
科研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