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郜建锐 发布时间:2020-07-10 浏览次数:92 |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积极组织申报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组织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标准项目奖 现行有效且实施2年以上(含2年)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在标准委备案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以及由我国牵头制定并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0)、国标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国际标准。标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参评。 (二)组织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等组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C)、标准化工作组(SWG)和产业技术联盟,全国军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1S0、IEC、ITU技术机构的秘书处承担单位或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参评组织奖的TC应在最近一次考核中评估结果达到一级。已获得组织奖的组织机构,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 (三)个人奖 从事标准化工作,为我国标准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参加个人奖评选。已获得终身成就奖的人员,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已获得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的人员,在获奖后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优秀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个人和集体,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各奖项其他条件应符合《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有关评审标准的要求。 二、评选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信息传递给一线标准化工作者,动员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按时申报。 (二)申报程序遵照《2020年中国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申报和推荐指南》执行,通过评选系统(http: //www. samr. gov. cn/fw/wsbs/bzcx/cxgxj/)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提交后不能修改,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处成果办,申请材料务必于2020年7月13日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由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和个人应保证申报材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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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0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