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付蓉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58 |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围绕编制<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组织开展调查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配合做好《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兵团“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现组织开展我校哲学社会科学调查调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着眼“十四五”时期兵团事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加快构建兵团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这个中心任务,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目标、主攻方向、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统筹,把学术研究、学科建设人才队伍、科研管理等方面有效协同起来,把社科界的资源和力量有效统筹起来,有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促进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更好履行兵团职责使命、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提供有力思想智力支持。 二、调查调研工作的主要任务 本次调查调研工作,主要是为兵团科学编制《规划》提供参考和支持。通过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进一步掌握我校社科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近五年来推动社科事业发展的经验做法,梳理当前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提交至兵团党委宣传部社科工作办。 三、调查调研工作的内容 本次调查统计主要针对我校社科研究基本信息,调查学科为国家社科基金25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不含军事学),需要各单位配合完成具体统计信息,内容包括: 1.研究队伍情况。主要统计本单位在职在编、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专门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员(已退休但仍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纳入统计)。本次统计不包括教辅和行政人员,兼职人员一律在原单位统计。各学院汇总至《社科研究人员统计表》(参见表1-1/2)。 2.重点研究机构(智库、基地)情况。主要统计本单位主管主办的、主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地师级以上(含)部门认定的实体性重点研究机构(智库、基地)的基本情况。重点统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其他部委重点研究机构、兵团级重点研究机构、有特色的实体性重点研究机构和学术学会等。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名称、研究领域、负责人、经费来源及额度、科研团队人数、代表性研究成果、社会影响等。各学院填写《社科重点研究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参见表 2-1),并汇总至《社科重点研究机构统计汇总表》(参见表2-2)。 3.重点学科情况。主要统计本单位最具影响力、在兵团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学科情况。重点统计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文科一级、二级学科博士点等相关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学科名称、依托单位、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人数、学科主要特色和代表性研究成果、是否为国家重点学科、是否为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生人数等相关信息。各学院填写《社科重点学科基本情况登记表》(参见表3-1),并汇总至《社科重点学科汇总统计表》(参见表3-2)。 4.科研成果情况。主要统计本单位“十三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类优秀研究成果数量,包括出版学术专著、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及成果获省部级以上政府奖情况(参见表4-1)、调研报告(参见表4-2)、获得专利(参见表4-3)、软件著作权(参见表4-4)、数据库建设(参见表4-5)等内容。各学院填写以上各表,并汇总至《社科研究成果数量汇总表》(参见表4)。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调查调研工作。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把这次调查调研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调查调研实效。 2.如实填报统计表格。调查数据要真实准确完整,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5月19日。统计结束后,各单位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社科办,并将社科研究基本信息统计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mhlpt@163.com(注:电子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社科规划调查统计数据”字样)。 联系人:付蓉 郭梦梦 联系电话:0993-2055500 科研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