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曾明军 发布时间:2020-03-25 浏览次数:70 |
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 为加强原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以下简称“国合专项”)项目成果管理,促进科技资源的有效积累、交流和共享,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76号)、《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和《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43号),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委托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国合专项项目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进展及后续发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具体由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开展国合专项科技报告(执行进展报告、后续发展报告)的征集、提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国合专项成果进展及后续发展情况征集项目的范围是:执行中及验收后三年内(2017年1月1日以后验收)的所有国合专项项目。(附件1) 二、填报内容 (一)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执行进展报告 执行中项目及已到结题时间但尚未组织验收的项目,须按报告模板格式填写并报送执行进展报告。在填写项目进展信息表“执行情况”一栏时,请选择“01执行中”或“04拖延”。 主要内容包括:1.科技报告基本信息表、项目基本信息;2.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成果信息;3.执行进展报告正文及附件;4.成效报告;5.成果目录;6.附件材料;7.科技报告承诺书。 (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后续发展报告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已验收的项目,须按报告模板格式填写并报送后续发展报告。在填写项目进展信息表“执行情况”一栏时,首先务必选择“02按期完成”或“03提前完成”。 主要内容包括:1.科技报告基本信息表、项目基本信息;2.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项目成果信息;3.后续发展报告正文及附件;4.成效报告;5.成果目录;6.附件材料;7.科技报告承诺书。 以上内容将纳入科技报告系统统一管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公开项目的科技报告将按照“分类管理、受控使用”的原则向社会开放共享。 三、项目单位填报方法 (一)公开项目 密级为公开的项目应在线填报。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管理系统”,进入“成果进展”栏目后,按要求填报项目执行进展/后续发展报告,并提交组织(推荐)部门审核。 (二)非公开项目 非公开项目应离线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下载“国合专项项目单机版填报软件”(请在“国合专项网”自行下载,下载网址为https://pm.istcp.org.cn/DClient.aspx),通过“离线填报软件”按要求填写执行进展/后续发展报告,将电子版从软件导出生成压缩包、刻录至光盘内,并报送至组织(推荐)部门审核。 (三)其他情况 个别项目密级为公开,但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管理系统”中未取得账号,也采用离线方式填报,填报方式同“非公开项目”。 四、组织(推荐)部门审核与报送 各组织(推荐)部门应及时通知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成果进展填报工作,并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 (一)公开项目材料审核 对于公开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应及时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管理系统”中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成果进展进行在线审核,确保成果进展填报完整、无误,并及时提交审核通过的项目。 (二)非公开项目材料审核 对于非公开项目,组织(推荐)部门需下载“国合专项单机版填报软件”(请在“国合专项网”自行下载,下载网址为https://pm.istcp.org.cn/DClient.aspx),通过“离线填报软件”对年度成果进展报告进行逐一审核,并将本部门所有审核合格的非公开项目成果批量导出成一个文件、刻录到光盘,按保密要求报送至交流中心。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须在2020年5月1日前,将2019年度成果进展(科技报告)在线提交或离线报送兵团科技局审核提交。 (二)其它事项 1.公开项目在线填报即可;非公开项目须按相应保密要求报送材料,严禁直接快递或邮寄。 2.所有项目均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3.不得在成果进展报送中夹带事项调整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明军电话:2058190 科研处 2020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