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2019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及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库建设工作安排

来源: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发布时间:2019-03-13浏览次数:482

2019年1月3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的公示》,共有298个项目入选,来自全国186所高校。从入选名单来看,本次共有298项目进入公示,共涉及23个学科领域。机械类教学项目最多,共有30个,数量最多。临床医学类共有29个,位居第二位。生物科学类共有20个,位居第三位。化工与制药类共有18个,数量位居第四。医学基础类、药学类、动物类、能源动力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等数量也较多。兵团入选2项,我校williamhill官网张万江教授西部地区高发人兽共患传染性疾病的病原检测、鉴定及诊断》入选,塔里木大学田维亮教师《传热3D&VR虚拟仿真综合实验》入选。

进一步推进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学校将启动教育部2019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准备及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

(一)申报要求。教育部2019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类别参见《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见附件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2019年认定的专业类相关的学院务必申报。学院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按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求,参照2018年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与7月15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认定工作要求,于9月组织校内遴选,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2019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内容。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内容:一个实验教学项目,可以是多个课时;

2.实验内容建议选取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3.项目建设思路: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的需求,紧密结合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紧密结合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特点。

4.项目教学方法:建议重点实行基于问题、案例的互动式、研讨式教学,倡导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学习。虚拟实验平台应体现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团队互动;综合设计、探究未知、解决实际问题等功能,拓展多途径、多方案、设计性实验方法。

5.申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学内容设计、计算机系统开发设计都过于程序化,只给学生规定的实验步骤和实验选项,学生自主探索环节缺失,不利于学生思维训练和综合能力的提高;

客观、完备的数据模型缺失,很多资源只能起到模拟、示教、示意、认知的作用(生物、医学等资源,以及VR等);

科研资源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过程中,教学凝练不足,导致不像教学项目,教学目标、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实验报告、考核要求不明确,无指导性的帮助文件等等。

6.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完整反映项目设计与运行方案

教学团队:要有研发、教学、服务、技术四类人员

实验目的:实验目的+虚拟仿真的必要性,要简明扼要

实验教学方法:要拓展实验教学方法并富有成效

实验方法:要拓展实验教学方法,体现设计与自主探究

学生交互性操作步骤说明要非常详细,非开发人员打开网页能顺利开展并完成实验;开发人员参照步骤说明能完成该虚拟仿真实验的开发任务。提供与实验项目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帮助学生进行实验。教学视频、教学课件(与实验配套,如PPT等)、辅助参考资料;

实验操作手册:详细说明实验操作的基本方法及实验步骤解析。

实验结果与结论要求有过程记录、完整的实验报告范式及结论要求。

二、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库建设工作

(一)培育范围。面向教育部2020年认定类别之内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培育,参见《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见附件1)。纳入2018年虚拟仿真学校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库项目7项,其中经管学院6项,药学院1项。

(二)申报要求

1.确定项目培育计划。学院统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现状和需求,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培育范围之内确定培育项目,经论证并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培育计划(附件3),于4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

2.学校组建项目培育库。学校对各单位培育计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库,各单位根据要求进一步开展项目培育建设。

三、其他

(一)各学院要加强投入和培训指导,切实做好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认定准备和培育建设工作;各项目组要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提升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水平。

(二)成功立项教育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计纳入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库的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郑浩;电话09993-2058589;邮箱129745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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