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给学生创造一个清洁、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促进学生成长成人成才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
一、卫生规范
1.宿舍管理实行舍长负责制,舍长由宿舍全体成员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
2.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每天一位同学负责。
3.值日生工作范围:打扫卫生(包括阳台)、物品摆放,督促其他同学床上被褥物品叠放整齐,离开宿舍检查门窗、灯具,有权监督其他同学讲究个人卫生。
4.要求床单、被褥干净,门窗整洁明亮,物品摆放整齐划一,地面干净无杂物,天花板、墙角无蜘蛛网,墙面无污点。
5.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走廊、厕所、水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垃圾须装袋放入楼外指定垃圾箱内。
6.值日生必须在每天上午和下午第一节课前将宿舍打扫完毕。由宿舍长负责监督,及时反馈。
7.尊重他人劳动,自觉维护宿舍卫生,提高管理能力。
8.禁止在学生宿舍饲养宠物。
二、安全规范
1.不准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2.不准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电炉、液化气炉及其他燃具在宿舍楼内烹调食物。
3.加强防火意识。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纸或使用明火照明。
4.禁止存放或携带各类管制刀具。
5.不准留宿亲友或同学。
6.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7.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外出住宿。
8.平时每晚12:30前必须返回宿舍就寝,周五、周六推迟半小时,超过归宿时间回到宿舍楼的学生,必须根据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通过刷卡、签字方式登记。如有学生在规定归宿时间后未返回宿舍,宿舍长和值日生必须与其联系,了解情况、督促其归宿并及时向班长、班主任和辅导员报告。
9.宿舍内不得拉设床帘,严禁张贴、悬挂带有宗教色彩的图画和装饰物,严禁留存非法宣传品和宗教用品,严禁个人或群体进行宗教仪式或宗教活动。
10.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禁止停放自行车。
11.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锁好门窗,一旦发现失窃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三、文明规范
1.要团结互助、互敬互重,形成温馨友爱的氛围。
2.严禁饮酒(含酒精的饮品等)、吸烟。
3.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张贴不健康字画或商业广告。
4.不准打麻将或利用其它工具进行赌博。
5.不准在宿舍楼内进行拍打各种球类、跳舞、大声喧哗等影响别人休息的活动。
6.讲究文明礼貌,不说脏话、粗语,不打架斗殴。
7.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
8.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
9.使用、借用他人物品前应得到对方许可。
10.宿舍成员应相互尊重和体谅各地、各民族的饮食习惯和生活习惯。
11.毕业生应按时文明离校,并将宿舍清理干净。
四、违章、违纪的处罚规定
1.使用明火(如酒精、火油炉、蜡烛)、焚烧废纸或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危险电器,一经发现,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负责赔偿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学生留宿外人(非本宿舍人员),一经发现,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宿舍钥匙为宿舍成员本人所持有,对私配钥匙或擅自把钥匙供于他人,造成的后果自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对在宿舍内饮酒者,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对宿舍饲养宠物,乱扔杂物、垃圾袋,宿舍乱画、张贴不健康字画或商业广告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6.在宿舍赌博,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严禁学生在外住宿,一经发现,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不按规定时间返回宿舍就寝,按照晚归或夜不归宿处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者,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9.不接受管理人员依据校规校纪的管理,不尊重工作人员及劳动,无理取闹,甚至威胁、侮辱、打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妨碍正常工作的,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0.张贴、悬挂带有宗教色彩的图画或装饰物,责令取消,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留存非法宣传品和宗教用品,进行宗教仪式或宗教活动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11.拒不服从宿舍工作人员和学生干部正常管理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者,可以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12.宿舍管理应与党团组织进宿舍结合,宿舍内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支书、学生干部等宿舍成员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如果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应从重处罚。